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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:权利义务 (第2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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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皇帝的权利,下面就都是义务了!比如,皇帝不能擅动国库,花钱必须经过议会批准;皇帝不能违犯法律,不得动用私刑;皇帝不得干预朝廷政务和司法领域;皇帝不得罢免民选丞相,虽然有权解散议会,但一年之内只允许动用一次特权等等!

这些义务,或者说制约,还有许多细则和分支,规定十分详尽!总之,未来大汉王朝的皇帝,虽然名义上仍是天下万民之主,实际上就是个吉祥物了!当然,他可以利用军权发动对外战争,实现人生价值,这又何尝不是刘纬所期望的结果呢?

丛林法则,弱肉强食!你不去打别人,别人就有可能来打你!和平外交,纯属无奈之举,唯有拳头够硬,那些贱人才怕你,这个世界只有强者受人尊重,弱者只能被踩在脚下,甚至丢进井里,还得再扔几块石头!

宪法大纲的第二部分,说的就是议会和内阁丞相的权利和义务,具体细则,不必详细叙述,过去针对这个问题,我们曾经提过,总而言之,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,缺一不可,未来的大汉王朝,将形成皇帝、内阁丞相和议会相互配合,又相互制约的政治平衡,谁想一家独大都不可能,唯有精诚团结,众志成城!

值得一提的是,宪法大纲规定,将国家司法体系完全独立!未来的督察院和大理寺,在司法领域,拥有不可撼动的绝对权威,议会也好,内阁也罢,在他们的面前都是孙子,千万不要作奸犯科,否则必遭追究!ъΙQǐkU.йEτ

不过,为了防止司法体系腐败堕落或一家独大,宪法大纲又授予了皇帝司法豁免权,以及委任御史大夫和大理寺卿的权力!

宪法大纲的第三部分,事关民众,立法精神就是人人平等!也就是说,未来的大汉王朝,将彻底废除奴役制度,尊重人权,并授予公民出版、言论、集会、选举等权利,保护人身自由,保护人格、私人财产和私人住宅不受侵犯等等!

与此同时,公民亦应承担遵守法律法规、纳税、服兵役、接受教育等各项义务!

这可是个了不起的进步!在封建王朝时代,平民百姓们的生活,用一个词来形容,就是猪狗不如,统治也不把他们当人看,只当是圈养的肥猪和地里的韭菜,宰膘割苗,毫无顾忌!别说是人权和各种权利了,就连生存权都保障不了!

现在好了!新的国家,终于把普通百姓当人看了,并通过《钦定宪法大纲》明文确立下来,公告天下!这意味着,汉国百姓不仅过上了衣食饱暖的幸福生活,还能比从前活得更有尊严,天下大事,也不再是肉食者谋之,而是人人都可以参与其中!

《钦定宪法大纲》在报纸上一经公布,立时引来天下震动,刘纬这项开拓时代的创举,好评如潮,热议如沸,百姓们欢天喜地,奔走相告,所有人都觉得,未来的日子,真是越来越有盼头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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