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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6章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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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卫们很劳累,他们始终都要警惕着,这种精神上的牵扯真的不好受,这样行了一天,郑勇早早就让人寻了个合适的地方宿营了。他们没有住店,这是在去荆州买粮那一次形成的习惯,在野地里宿营他们也都习惯,反正在训练中也有这一项,晚上更有严格的值勤警卫,所以,这样他们实际更加放心。而要是住进店里去,谁也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店,万一是一个黑店,他们又是一群半大孩子,难免让有心人动心,一旦双方动了手,那就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了,不管是那一方死了人,都是一件麻烦事,所以,还不如在野外如果在这里对方有人来侵害他们,他们就可以放开了打,打死了一把烧了了事。

因为,护卫的问题,郑勇他们的行进速度慢了下来,两个小女人在月光下弹琴唱歌,吸引了很多队员与伙计工匠来听,有了观众两个女孩子更加卖力,结果就被办成了一个小型的演唱晚会,而且,有时郑勇也会被特邀出场演唱一两首,这成了所有随行人员的最欢乐时光。httpδ:Ъiqikunēt

不能不说,音乐真的很有感染性,特别是歌曲,很容易被接受并产生代入感,听得多了,有一些队员伙计的也学会了些,流行音乐的流行性是真的很厉害。

终于,他们距离南京是越来越近了,虽然南京并不是郑勇的终点站,不过,对于这个古都他还是很感兴趣的,原因就是这里的珍贵人太多了,特别适合引领消费的潮流,所以,他要在这里出售一批自己的商品,一来探探行情,二来也想结识一些有权有钱的人,熟人好办事啊,有了熟人,自己就可以在江南扎下一条根来,而只要让他扎下根来,那江南就基本成了他的天下了。

距离南京近了,郑勇也让人去通知郑四傻他们,可以停手了,在这里要是闹出事来,那问题可大了。自己太惹眼球了,无论是车,还是货,还是所带的人,这些护卫队员虽然年少,可是,却都是见到了大场面的人,人人手上都有人命,这样的人和那些没有上个战场杀过人的人是不一样的,有经验的人很容易就能觉察出来。

唉,现在最大的问题,就是这些队员的问题了,没有吧感觉不安全,有了吧,太显眼了,他们只能扮成小乞丐,可是,小乞丐进城就不容易了,在南京城外们有很多流民被阻止进城,他们就搭了很多帐篷,之后这里就会成为棚户区,因为,距离城门近,就会被城管清理,没有办法,只好向更远一点的地方修简易的住宅,就这样,南京城外就多了一层一片的贫民窟这里倒是不错啊,只是,如果他们住进去,那完了,更显眼了。

唉,如果自己有一个千户的官身哪里会有这么多问题,直接带一支二百人的护卫哪里那么多的麻烦,现在却不得不想办法,不管怎么说,这南京是必须要进去的。

郑四傻这十天又弄了二十多万两银子,就这样还不敢去那些大的富绅,只捡一些中下的,居住有些偏远一些的,就这样也是要侦察再三,如果有背景的,他们也不敢动,所以,就这要还是弄到了二十多万两。

郑勇有些感慨,其实这江南简直遍地都是黄金白银,只要自己带着一千人来走一趟,回去至少也要几百万两,这不比什么都更来钱快。是来钱快,可是,却是不能长久,也见不得光,更无法把自己的商品和技术渗入到江南的商业圈里来,这对于他来说是不能接受的,他可是要推动时代进步的,现在他的势力正在慢慢的从山东一点一点的铺展开来,而作为商业的核心城市,南京是不可以没有他的存在和影响的,所以,拿下南京的一席之地也是这一出行的第一个重要任务,当然,最终他是要去淞沪地区的,难道他就不能有一个码头吗?造船,出海,坚船利炮,嘿嘿,入侵谁不会!

但是,这些都太遥远了,当前还是要解决入城的问题,先进去吧,于是,郑勇临时租了十几辆马车,这在南京也简单,而把队伍分成了两批,留下一批在外面宿营他们主要是看管养护马匹,而其他人则把所有的装备都放到马车上,伪装成货物,之后,有些扮作樵夫,有的人扮作小商贩,还有人扮作农民等吧,反正是想尽一切办法进城,进去再说吧。

就这样,用了一天,所有的队员才算是进了城,之后就是购买宅子,住店?太不方便了。不是有几十万两吗?变成不动产啊,卖宅子再搞房地产。花了三万多两,买了十几座宅子,好了,这下个人有地方住了,也有工作,有身份了,家丁啊,护院用的,这么多院子,二百人真的不多。

之后就是渐渐的向里面倒腾马匹,五天全进来了,有些院子就是用来养马用的,反正来钱也容易,实在不行就去找一找那些能下手的富绅就行了,江南富裕啊,就是不差钱!

折腾了一番,郑把自己搞成了南京城里面那些纨绔的样子,带着一群小厮在南京里面乱逛,遇到好看的小美女还上前纠缠纠缠,没有几天他就出了名,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多。而他自称是从京城来的,老家山东,到南京来是因为老爹可能要移调过来,所以,自己是来打前站的。也因为调戏美女而认识了几个纨绔,一起聊天吹牛,慢慢地学了不少的南京话,一起吃吃喝喝,都是酒肉朋友,认识人还很快,不到半个月,他就成了郑小官人。

而纨绔之间也经常会斗殴,郑在这样的时候冲得最狠,他手下的小厮们也很凶恶,一来二去的,都知道这个京城来的郑小官人不好惹。因为,他们之间斗殴根本就不会报官,也不会牵扯家里的大家,所以,郑勇混得越来越得心应手,渐渐甚至都有了大哥大的味道。

队员可是白训练,他们的擒敌拳简单粗暴,很快南京城打遍了,所有的纨绔们都知道了他,这样他也就基本上在南京算是有了些脸面,又找人给弄了户籍等等,如此,郑勇终于把自己混成了南京人。

之后他就开始开铺子,家里带来的掌柜伙计都有了用处,卖得都是一些他通过纨绔们搞到的紧俏货,生意还不错,之后他又开了一家武馆,于是,里面有近一百少年在里面练拳耍刀枪。再之后他开了家乐器店,之后又通过这家乐器店搞了个乐器作坊,一个月之后,六弦琴终于诞生了。

郑勇很激动,这玩意,他感觉自己已经好久好久都没有见过了,虽然他不精通,可是,却也会一点啊。调好了弦,在秋香与周怡的期待中自弹自唱了一曲美人吟,立即把两个女孩子给惊到了,用这个六弦琴伴奏比用琵琶和古筝要好的多啊。于是,郑勇就变成成了音乐老师,亲自传授六弦琴的技法给两个音乐爱好者。

当三个人,三把六弦琴合唱相亲相爱一家人时,那气氛真是没得说,而郑勇也抱着自己的六琴弦去纨绔们那里炫耀,只见他挎着六弦琴,一边弹奏,一边吼叫:我的热情,就像一把火,燃烧了整个沙漠,太阳见了我,也会躲着我,它也会怕我这把爱情的火……简直燃爆了,小伙伴们都被他给震惊了,纷纷要学。郑勇也大方,一个人送了一把琴,自己又当起了老师,于是,六弦琴渐渐的开始在南京的纨绔圈里火了起来,如果你不会弹唱一曲,你好意思说自己是南京城里的纨绔吗?

之后,架子鼓也终于出来了,郑勇这个不太会,不过,他可是见识过的,所以,在他的指导下,周怡和秋香成了第一批吃螃蟹的人,特别是秋香学的很快,她天赋很不错,是一个很有前途的音乐人。架子鼓加六弦琴,加琵琶加二胡,加唢呐,如果有条件就再加一张古筝,这就组成了一支最简单的乐队了。队员之中也有懂乐器的,被他吸收了进来,由此,郑氏摇滚乐队就此成立了。

目前,秋香是女主唱,而郑勇是男主唱,郑勇选了几首很有激情的曲子,大家认真的练习,郑勇决定一定要掀翻整个南京娱乐音乐界的桌子。

于是,在他的运作下,第一次演出就在纨绔们的支持下,在郑勇新购的一个园子里举行,以他的人气,当天来了一百多人,都是纨绔,这些人还是背着六弦琴来的呢。这简直就是一场音乐盛宴啊。

演出一开场,首先被惊艳的是服装,当然,服装还是大明的服装,只是却被严重修改了,衣服不再是宽袍大袖了,而是成了紧身精致型,而且上面还有一些金属装饰物,特别是大黑皮鞋,大宽的黑皮带,一个一双墨镜,嘿嘿,别说啊,现代感还很足呢。biqikμnět

在人们的震惊中,音乐渐渐响起,这音乐激情四射,根本不是当下里那种高雅与柔软的音乐可比,这完全就是别一种风格,另一个世界!

第一首歌曲是郑勇的主唱,我是一只小小鸟。强烈的节奏,加上郑勇也沙哑而嘶吼般的嚎唱,瞬间把全场点燃了,再加上他抱着一边唱一边舞蹈,一边摆造型,这演出一开始就掀起了高潮。什么叫鼎沸,什么叫滚烫,什么叫撕裂,什么叫爆炸,这就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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