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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七十五章 薛姨妈的盘算 (第2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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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珩任由崇平帝发完怒,方道:“圣上,后来甄英莲几经辗转,为拙荆认为义妹,臣帮助其寻找身世时,得知此间隐情,因牵涉到家中亲眷,遂不敢隐瞒,还请圣上钧裁。”

这时,贾政“噗通”跪地,叩首而拜道:“罪臣贾政,约束外甥不力,以致殴伤人命,还请陛下见罪。”

崇平帝皱了皱眉,思索半晌,凝眸看了一眼贾珩。

想了想,这里面自不关贾珩的事儿,贾珩才掌管贾家多久?

贾珩道:“圣上,此事系由贾雨村讨好时任京营节度使的王子腾,从未有人主动授意。”

崇平帝一时默然,他已听出其中缘故。

贾雨村为讨好贾家以及王子腾,而擅作主张,给予薛家方便。

这类案件,别说远在金陵,就是神京,当年他管领刑部,也遇着不少。

此事倒是一桩小事,原不值得贾子钰进宫具陈,但因为牵涉到贾家的亲戚,如是有心之人弄鬼,可能会以此攻讦,引起轩然大波,那时反而需得从重严惩,以平息舆论。

事实上,随着贾珩在接替王子腾执掌京营之后,已经不可能再如先前那般等着别人爆出此事。

崇平帝思量透其中关要,道:“贾卿,先起来罢。”

这时,贾政犹自不敢起,顿首拜道:“罪臣有包庇、隐匿之责,还望圣上降罪。”

崇平帝沉吟片刻,想着处置事宜,如果太重,贾珩回去势必要遭到亲戚的埋怨,这是一个亲亲相隐的时代,但如果太轻,又不足以平息将来的非议。

念及此处,沉声道:“此事系贾雨村一手包办,徇私枉法,现革去官职,薛蟠与冯渊争买一婢,纵奴殴打冯渊致死,又假死脱身,朕念其年岁尚幼,又为家中独子,杖五十,徒刑三年,罚作苦役……戴权,等会你去大理寺传朕口谕,命大理寺丞寻出卷宗,重定此案,照谕判罚。”

崇平帝为雍王时,曾在刑部观政,最后执掌刑部,对大汉律法知之甚深,也断过不少案子,方才听着案情叙说,片刻之间,心头就有定论。

大汉律法,大致定刑罚,笞杖徒流死,流放之上更有充军等重刑,以代死刑。

至于徒刑,不同于徒三年,最高可判处十年,并不是关在牢房中空耗粮食,而是罚作苦役。

事实上,《大汉律》经过隆治年间的几次大修,在立法、司法层面,已遵循慎杀、少杀的原则,对于死刑的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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