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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这是一个正经的番外(二)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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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错—周悍

周悍只想过两次,他想,若是跟少年的相遇不是那般不堪,该有多好。

眸中泪,喉间血。

他也曾出身名门望族,只是前朝大厦将倾,覆巢之下安有完卵,于是他自小便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,讨过饭,抢过钱,也曾无恶不作,也曾幡然醒悟,最终做了青峰寨上那土匪头子。

初见少年时,他便知晓绑错了人,可是看着那绯红的嫁衣,他竟是有些欢喜。

后来啊,后来大雨淋漓,少年便没了踪影。

那看似柔软的少年,桃花纱覆目,执着一把长刀,硬生生的将突厥十六部几乎屠尽,罂粟肆意时,少年清冷又疏离。

这般的程染,颤抖的说,他不尽意,他有愧。

周悍第一次后悔起来,若是他们的相遇没有那般不堪,该多好。

他的满腔爱意,炙热的心思,于少年来说,却是最多余的东西,荧光与皓月如何能比。

无人知晓,当少年来找他的时候,他几乎是目眩神迷,他只觉得心中开了丝丝缕缕的蒲公英,那些晦暗的念头,那些秘而不宣的心思,此刻充盈了全身。

再后来,大壮说程染死了。

周悍怔了许久,沉默的行了许久,久到眼眶的泪水的泛着冰冷的温度。

若是他们相遇没有那般不堪,周悍不敢想。

素雪压枝头—阮恩

他是六岁入的宫,不同于那些穷苦人家的孩子没法子才入宫,他家其实是富庶的,在阮恩有限的记忆中,他自小便是没吃过什么苦的,只不过是个庶子,一日便懵懵懂懂的进了那净身房。

一开始的日子是难捱的,他娇生惯养长大了,自是比其他小太监闹腾些,可是这是皇宫,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地方,也是最肮脏的地方。

负责调教他的大太监有一个癖好,喜欢用那极细的藤条抽在人身上,留下细细的,红的发紫的痕迹,

ъitv他天生要比旁人白些,那些伤痕落在他身上也比旁人好看上许多,像是那冬雪开的海棠。

十二岁,去贵妃阁里伺候着,那个时候阮恩小小的,怯怯的,好似那冬雪里颤巍巍的白兔,灯火阑珊下,老皇帝看了许久,然后转头对田公公说:朕瞧着倒是有那么几分顾爱卿的模样。

后来,他便开始了御前伺候。

是伺候。

踩在这簌簌的冬雪上,月辉清冷宣泄了一天一地,身边的小太监恭恭敬敬的给阮恩掌着灯,阮恩却忽的停住了脚步。

“回吧。”

小太监诺了一声便悄悄退了出去。

阮恩独自走着,似乎在这相似的雪夜中,总是不由自主的想到许多的往事,寒风乍起,吹乱了阮恩的衣袍,他手上提着一盏摇曳的琉璃宫灯,莹白的眉宇间落满了冬雪,也是这般的夜,他扶着程学士,奇异的是那一刻,他胆颤心惊了一辈子的心,忽的踏实了下来。

即便是他浑身染着血,即便是前路未知,可是程学士却是跟他一同站在一起的。

新科簪花,时隔多日之后,那句真的是你。

阮恩静静的听着这落雪的声音,后来啊,他只与程学士再相遇了一次,那日程学士拒了一品镇国大将军的位置,又坐回了懒懒散散的程学士,他去那翰林院送些茶水。biqμgètν

旁人对他说:程学士从不吃御膳房的茶水糕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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