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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4章 他都快饿死了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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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馄饨的就在这条小吃街上,每到晌午吃饭的时候,就能传来阵阵香味。

金恒萱和小春两人之前就被这味道吸引着吃了一回,自然是记忆犹新。

这不允哥儿一说要吃,金恒萱把人领过来了。也不知这孩子是忘性大还是心大,为了口吃的,就跑到她面前说好话,全然忘了不久前还在与她置气一事。

金恒萱决定不与他计较。孩子嘛,该哄还是要哄一哄的。

几人坐在摊前,一人点了一碗馄饨吃了起来。

这馄饨是以鲜肉和野菌子做馅,用鸡汤煮熟,加上芫荽、葱末,滴上两滴麻油,再稍微加点盐调味,吃上一口特别开胃。

小小的馄饨一口一个,味道好极了。允哥儿和萤姐儿吃的不亦乐乎,头也不抬。

几息的功夫,一碗馄饨已经下肚了。

允哥儿摸着微微鼓起的小肚子,笑的十分满足。嚷嚷着晚上还要过来再吃一顿。

金恒萱三两口吃完了碗里的馄饨,付了钱就把人拉走了。

下午没什么事儿,金恒萱并不打算在铺子里待了。

这两个孩子在铺子里待不住,不如早早的把人领回家去,还能教他们写字。

说到便要做到。金恒萱一回家,就把人领到了书房。找出用旧的笔墨,又拿出了草纸放在两人面前。

“既然你们都想读书,那就一起写字吧!不然在家里也没事干!允哥儿,阿姐先教你,等你学会了,到了学堂就能把别人给比下去了。”

允哥儿听着十分高兴。他要是比别人学的好,那夫子肯定每天都要夸他的。允哥儿仿佛已经看到了夫子夸他的画面,一时间有些痴了。

金恒萱敲敲桌子,打断了他不切实际的幻想。

允哥儿瞬间回神。

“允哥儿,咱们从百家姓开始,一个字一个字学好不好?”

“好!”

于是金恒萱便把百家姓的前十句给他念了一遍,又让允哥儿跟着他学。

萤姐儿听着有趣,也跟着一起读。ъitv

等到两人都会了,金恒萱便在纸上写下了一个“赵”字。

“这便是‘赵‘,写法并不难。允哥儿,萤姐儿,我把这个字分开写,写慢一些,你们注意看我起笔的顺序,不要写错了。”

闻言,两个小脑袋都凑了过来。

允哥儿只看了一遍,就说会写了。

萤姐儿也点头。

金恒萱便让两人在纸上练。

这不练都说会了,一拿笔又说有难度。

金恒萱便握着允哥儿的小手,一笔一划的教他。

又让他自己写,等到他真的会写了,又去教萤姐儿。

允哥儿自己已经写的有模有样的了。边欣赏着自己的大字,边夸赞。“我真是太有进步了。这么长时间,也没把写字的功夫给落下。如今这般瞧着,我自己都欢喜。”

金恒萱默了,好半天才说了一句:“你有这种自信是好的!”

允哥儿就笑,催着金恒萱再写第二个。“阿姐,‘金’不也是姓吗?为什么不先写‘金’字?”

“你想先写‘金’?那这便是我的疏忽了。我还以为你们都会写了呢!哥哥们以前没有教过你们吗?”

金恒萱诧异的看着两人。bigétν

两个小脑袋齐齐摇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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