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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颜之厚矣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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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朝老幼、病残、妇女由家人代理诉讼是常事,甚至律法明文规定百姓年七十以上、笃疾及有孕妇人,不得为状头。

故而诉状虽是沈清这个鸣人堂铺主所写,她本人不来公堂也合乎规矩。

围观的百姓多还没消化完诉状里的之乎者也,人群中少数身着长衫的书生儒士已经气愤得不行了。

这份诉状用词并不犀利,可却生动讲述了,一个辛辛苦苦经营生意的小姑娘,在看到有无耻商人剽窃其成果,还打着人牌子吆喝买卖之后的愤怒。

读书人最讨厌的事情,剽窃绝对能占有一席之地。

行滥,是指器用之物质量差,不牢不真。

可当今奸商多了,行滥之罪,都不如剽窃之罪使这些读书人感到憎恶。

小姑娘的愤怒,使他们感同身受。

这些读书人不由愤然出声。x33

“做人该堂堂正正,做生意更当如此,何故要剽?”

“不劳而获,厚颜无耻!”

“剽贼着实可恶,必须严惩!”

“我竟买了剽贼的包,惭愧,惭愧。”一刚买了棉布包的书生,甚至从肩上取下书包,直接丢弃地上,引来其他书生濡士赞赏的目光。

那书生不由背脊挺直了些,满脸浩然正气。

这更加激发了那些读书人的正义之感,胆子也壮了,不由齐声高呼:“严惩剽贼!严惩剽贼!”

如此阵仗搞得围观百姓一愣。

原本觉得高金宝没犯多大错的百姓,内心也开始动摇了。

倒是有一波特殊的人,在人群中喊着‘冤枉’。

这群人衣着破旧,有老有小,有些人眼中还挂了泪,模样好不可怜。

“大老爷,不关我媳妇的事啊,我媳妇就是帮高家做工的,啥也不知道,一天就挣个十文八文钱,都是那高金宝缺德啊。”

“大老爷,求您放了我娘吧,求求您了。”

“冤啊,可冤死了,这黑心的高金宝,自个赚黑心的钱就罢了,还连累了我闺女,大老爷,我那俩外孙,大的才八岁,小的才六岁啊,您把她抓了那俩娃可怜啊!”

李牧看着众人反应,心中更加发虚。

他可不就是帮高金宝卖包的货郎之一。

这人果然是不能干亏心事,否则即便不遭报应,也难挺直腰杆。

啪!

马文会一拍惊堂木,高喊:“肃静!本官审案,堂外不得再有喧哗!”

吵闹的百姓瞬间安静下来。

“带被告高家作坊一干人等上堂。”马文会又道。

过了会儿,有人押着高金宝、高伍及数十名妇人来到大堂前。

因人太多,马文会只传了高金宝进来。

高金宝在牢里待了一晚,这会儿也搞明白了自个为何被抓。

他不是不知道鸣人堂背后的东家来头不小,即便他开始做这门生意时,沈进还未回来,他还不知道沈进封了伯,可光凭这鸣人堂是王升外甥家开的,他也是惹不起的。

可他年前便想问鸣人堂低价拿些货去外地倒卖,谁知鸣人堂压根不买他账。

他便动了自个做包的念头。

一开始他是想做丝绸包的,想着大不了鸣人堂做清源的生意,他做成了包运去外地卖,只要他小心点,便不会被鸣人堂发觉。

可后来一盘算,做丝绸包需要的本钱太多,加上当地难找丝绸货源,以他那几百两银子的家底压根干不起来,便只好选择做低成本的棉布包。

他足足准备了两三个月,主要他从未干过这门生意,光是四方打探鸣人堂的工坊是怎样干的,就花费月余才搞明白。

等真正工坊干起来了,他又发觉,这棉布包一只不值当几十文钱,卖太贵了,人压根不会买账,毕竟他用的棉麻布都是普通物件。

加上这一只包也怪占地方,一车也装不下多少,带去外地倒卖不够折腾的,不如就在当地卖算了。

他也是抱着侥幸心理,心想他这棉布包跟鸣人堂丝绸包的生意也不多冲突,说不定那沈家之人压根不会注意到他,又或是那沈家不会计较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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